各单位:
按照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,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将开展年度项目清理工作。
一、清理对象为我校2018年度省社科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。
二、清理结项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7日。
三、凡属于清理范围内的省社科在研项目,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17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综合楼436室。
四、本次清理的在研项目逾期不办理结项者将按照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终止研究处理,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。
五、按照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追缴终止研究项目的剩余经费。
联系人:邸思润 杨晶
联系电话:84539156 84539151